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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铲湾港区辅建区相关地块自行组织公开招租公告

来源:      时间: 2026-01-20

大铲湾港区辅建区相关地块自行组织

公开招租公告


为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我司拟将位于大铲湾港区辅建区给水调节站北侧辅六路延长段与沿江高速匝道合围区域地块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大铲湾港区辅建区给水调节站北侧辅六路延长段与沿江高速匝道合围区域地块,有土地使用权证,目前空置,由于地块靠近沿江高速匝道,不允许搭建任何临时建筑。

二、租赁用途

临时堆放施工材料和工具使用。

三、租赁场地面积

场地面积约4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位置示意图详见附件)。

四、租赁期限

本次租赁年限为1年。

五、免租期限

无免租期。

六、招租底价

本次招租底价为17.00元/平方米月(含场地管理费0.50元/平方米月)。

七、履约保证金

以中标价计算的3个月场地租金。

八、承租方资格条件

1.深圳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3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无较大安全责任事故,需提供书面承诺。

九、承租方履约条件

1.严格履行场地租赁合同规定内容的义务和责任。

2.按场地租赁合同约定如期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并每月及时、足额支付各项租金及管理费。

3.承租方须完善与业务相关的任何手续,应自行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报,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4.场地的水、电、排污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5.承租方自行负责建设所租赁场地内的“三通一平”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接驳设施及场地内的道路、排水设施等),如需在场地内建设临时或永久建筑,应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由承租方按照深圳市相关规定办理报建手续,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因政府政策、港区规划和港区建设等原因,经出租方提前书面通知承租方后,出租方有权调整合同租期,收回全部或部分租赁场地,出租方无需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调整合同期限或解除合同的责任,也无需给承租方任何经济补偿。

7.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8.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地内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

十、转租约定

承租方不得转租,即不得将承租场地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给第三方。

十一、招租方式

自行组织公开招租。

十二、交易方式

招租公开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经出租方内部批准同意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成交,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标准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出租人自行组织并实施竞价,竞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报价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十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5月26日起至2022年6月9日止。

十四、其他

1.场地管理费:按0.50元/平方米月收取,由承租方与深圳市大铲湾智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缴纳保证金的账户:

户  名:深圳市大铲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罗湖口岸支行

账  号:8110 3010 1280 0561 918

3.报名须提交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上述资料核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六路西端大铲湾港区辅七路商务中心D座一层深圳市大铲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5.联系电话:舒适臻 0755-27085412(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场地位置示意图

场地位置示意图.pptx



深圳市大铲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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