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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铲湾港区配套区相关地块自行组织公开招租公告

来源:      时间: 2026-01-20

大铲湾港区配套区相关地块自行组织公开招租公告


为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竞争原则,我司拟将位于大铲湾港区配套区相关地块面向社会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标的

大铲湾港区配套区佳鸿名车中心一期骅克汽车4S店南侧地块,有土地使用权证,目前空置,无水电接驳。受妈湾跨海通道施工建设影响,该场地出入不便。该地块所在范围为深圳市查违办存量违建台账地块,承租方须自行向政府部门办理场地建设手续。

二、租赁用途

综合办公及配套宿舍。

三、租赁场地面积

场地面积约300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实测为准,位置示意图详见附件)。

四、租赁期限

根据该场地所在区域的规划情况,建议本次租赁的终止日期为2024年2月29日,在确定承租方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场地租赁合同。

五、免租期限

无免租期。

六、招租底价

本次招租底价为14.50元/平方米–月(不含场地管理费0.50元/平方米–月)。

七、履约保证金

以中标价计算的3个月场地租金。

八、承租方资格条件

1.深圳市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公司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含)。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近三年内没有违法经营记录、无较大安全责任事故,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报告。

3.以上条件须全部满足。

九、承租方履约条件

1.严格履行场地租赁合同规定内容的义务和责任。

2.每月及时、足额支付各项租金及管理费。

3.承租方须完善与业务相关的任何手续,应自行依相关法律、法规向政府相关部门提出申报,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4.场地的水、电、排污等由承租方自行解决。

5.承租方自行负责建设所租赁场地内的“三通一平”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接驳设施及场地内的道路、排水设施等)。

6.因出租方项目建设需要收回合同项下场地的,出租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因提前解除合同而产生任何形式的赔偿及补偿责任。

7.如遇政府拆迁、征收、征用等行政命令致使场地租赁合同无法履行,出租方提前三个月(因政府原因延迟除外)通知承租方合同终止。

8.承租方必须与出租方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并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的责任和义务。

9.承租方不得在租赁场地内开展新能源汽车充电桩业务。

十、转租约定

承租方不得转租,即不得将承租场地部分或全部再出租给第三方。

十一、招租方式

自行组织公开招租。

十二、交易方式

招租公开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经出租方内部批准同意后,可以采取协议租赁方式成交,并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租赁合同,租金标准不得低于招租底价;如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由出租人自行组织并实施竞价,竞价方式为一次性报价,报价高者确定为承租人。

十三、公告期限

自2022年10月11日起至2022年10月24日止。

十四、其他

1.场地管理费:按0.50元/平方米–月收取,由承租方与深圳市大铲湾智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缴纳保证金的账户:

户  名:深圳市大铲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罗湖口岸支行

账  号:8110 3010 1280 0561 918

3.报名须提交材料: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等,上述资料核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4.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六路西端大铲湾港区辅七路商务中心D座一层深圳市大铲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

5.联系电话:舒适臻 0755-27085412(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附件:场地位置示意图.png


深圳市大铲湾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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